聚氨酯保溫基本規定
3.0.1有冬季保溫和夏季隔熱要求的建筑,當采用硬泡聚氨酯噴涂保溫時,其屋面和外墻的熱工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50176及相關規范的規定
3.0.2硬泡聚氨酯保溫防水工程,噴涂泡聚氨酯和硬泡聚氨酯板的燃燒性能等級不得低于B2級,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有關規定
3.0.3噴涂硬泡聚氨酯按其材料物理性能分為I型、Ⅱ型、Ⅲ型3種類型,各類型噴涂硬泡聚氨酯的適用范圍宜符合下列要求:Ⅰ型:用于屋面和外墻保溫層;
Ⅱ型:用于屋面復合保溫防水層;
Ⅲ型:用于屋面保溫防水層
3.0.4硬泡聚氨酯保溫防水工程設計應根據工程特點、地區自然條件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具體情況,按材料產品)的不同類型對屋面及外墻工程的保溫防水構造繪制細部構造詳圖
3.0.5噴涂硬泡聚氨酯保溫防水工程工前施工單位應編制硬泡聚氨酯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專業隊伍進行施工;作業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專門培訓,施工前應由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3.0.6硬泡聚氨酯保溫防水工程施工前應進行圖紙會審,掌握施工圖中的細部構造及有關技術要求;施工單位應編制硬泡聚氨酯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3.0.7硬泡聚氨酯保溫防水工程所采用的材料進場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指標等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及設計的要求;
2應按規定抽樣復驗,提供試驗報告,嚴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硬泡聚氨酯及其主要配套輔助材料的檢測除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外,尚應符合本規范附錄A~附錄C的規定。
3.0.8噴涂硬泡聚氨酯的施工環境溫度不宜低于10℃;風力不宜大于三級;噴涂I型、Ⅱ型硬泡聚氨酯施工時,空氣相對濕度宜小于85%,噴涂Ⅲ型硬泡聚氨酯施工時,空氣相對濕度宜小于65%;嚴禁在雨天、雪天施工,當施工中途下雨、下雪時作業面應采取遮蓋措施
30.9噴涂硬泡聚氨酯施工時,應對作業面外易受飛散物料污染的部位采取遮擋措施
30.10硬泡聚氨酯保溫防水工程施工中,應進行過程控制和質量檢查,并有完整的檢查記錄。每道工序完成后,應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并采取保護措施
30.11硬泡聚氨酯保溫防水工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的規定;施工單位應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消防教育培訓,落實動火、用電、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0.12噴涂硬泡聚氨酯的原材料應密封包裝,在貯運過程中嚴禁煙火,注意通風、干燥,防止曝曬、雨淋,不得接近熱源和接觸強氧化、腐蝕性化學品。
3.0.13硬泡聚氨酯復合板應按計劃限量進場,進場后宜堆放在庫房內;露天存放時,應分類成垛堆放,垛高不應超過2m,單垛體積不應超過50m3,垛與垛之間的安全間距不應小于2m,且應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蓋。與外墻和屋頂相貼鄰的井、凹槽、平臺等,不得堆放保溫、防水材料。
30.14硬泡聚氨酯保溫防水工程應加強施工過程防火管理,嚴禁與其他施工工種同時交叉作業,當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嚴禁電焊、切割等動火作業:
1硬泡聚氨酯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過程中;
2硬泡聚氨酯保溫層噴涂或安裝施工過程中;
3硬泡聚氨酯保溫層未進行保護層施工前或無保護層保30.15硬泡聚氨酯保溫層上無可靠防火構造措施時,不得在其護時。
上進行防水材料的熱熔、熱粘結法施工。
30.16電氣線路不應穿越或敷設在硬泡聚氨酯保溫材料中。如確需穿越或敷設時應外套金屬管,采用不燃隔熱材料對金屬管周圍進行防火隔離保護。開關、插座等電器配件周圍應采取不燃隔熱材料進行防火隔離保護。
30.17硬泡聚氨酯保溫防水工程竣工時,應提供成品保護和正常維護的實施方案。